一线 | 高管聘任不合规?银保监会处罚深圳保险公司及高管

2020-06-02 15:26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70

  

5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恒大人寿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管人员李福奎、叶志佳,并被处3万元罚款。当事人李福奎和叶志佳,则均被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腾讯新闻《一线》获悉,本次导致恒大人寿被罚的主因是聘任叶志佳为公司首席战略官,后者被监管认定不具有任职资格。而作为恒大人寿主管人事的副总经理李福奎,则因连带责任被处罚。

           

叶志佳为恒大人寿原首席战略官,精算出身,曾任职多家保险公司。

           

李福奎此前一直就职于恒大地产的人力资源部门,随着恒大业务版图扩张,随后担任恒大矿泉水集团副总经理,以及恒大金融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等职务。在恒大人寿更名以后,代表恒大集团进入恒大人寿担任董事会董事,以及恒大人寿副总经理等。

           

一份恒大人寿董事会材料评价其称,李福奎自担任公司董事以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董事会议案,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和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公司、被保险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董事对公司的忠实、勤勉义务,为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健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

           

恒大人寿前身为中新大东方人寿。2015年,在经过多年亏损之后,重庆地产集团与重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将手中所持有的50%股权,转让给恒大集团。自此始,恒大人寿股权结构变更为:恒大集团持有50%,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持有25%,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持有25%。

           

恒大集团在接盘中新大东方人寿并将其更名之后,恒大人寿立刻掀起冲刺百亿动员会。随后,恒大人寿更以短炒多只股票引起市场侧目。

           

2017年2月25日晚间,保监会连发三文,对恒大人寿限制股票投资一年,并调整权益类资产比例为20%。而对于时任恒大人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刘浩,时任恒大人寿投资管理中心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吕海龙两人,分别处以禁入保险业5年和3年。

责任编辑: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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