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宝支付一年中第三次收到罚单
2020-09-30 11:02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3277
近日,开店财宝再次受到处罚。根据中央银行西安分行官方网站上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由于陕西分行未能按照规定实施特约商户实名制,陕西分行未按照规定设立并发送收据交易信息,非法设立企业法人账户作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非法将外包服务机构发展为特殊商户,不按要求保留商家信息,并在各省、地区开展收条业务,被处以 360000 元罚款。
据了解,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2 月,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银行卡收据(国家)、预付卡发行和承兑(浙江省、山东省、福建省、广东省)、计算机领域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等。
要知道,这是开甸宝今年第三次收到罚款。今年 2 月,中央银行南京分行未实施专户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管理、未建立、未发收据交易信息、继续查清中央银行南京分行未按规定实施专户实名制度、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管理、未发收据交易信息、客户身份连续识别等违法违法行为,被中央银行开店包支行处以罚款 580000 元。一名负责人被并处 25000 元罚款。
今年 6 月,中央银行拉萨分行公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开店包款也被列入名单,主要原因是开店宝支行违反银行卡业务管理、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信息保存等相关规定被罚款 220000 元,另一名负责人被罚款 1 万元。
有人认为,一年内经常罚款将直接影响到组织的利润损失和组织的品牌声誉。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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