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银行拍卖房产惹祸上身

2020-09-25 10:33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3276

        最近,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一揽子方案却引起了广泛的舆论关注。据消息,一名买家从广州银行买下了该拍卖行,但被第三方要求全额支付续约费,并被原开发商归还。一方面,为普通购房者敲响了风险警钟;另一方面,这也反映出银行面临的压力和困境,要求它们摆脱不良资产的负担,需要提高专业经营的能力。

        

        打折拍卖行的交易会引起很大的噪音。

        

        在9月24日向"新京报"提供的一份照会中,广州银行介绍了纠纷的由来:2018年12月29日,广州银行将鹿景台玉井亭19套有缺陷的产权权益连同其他有缺陷的产权权益一并提交。"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广州房地产交易所平台公开拍卖,构成"鹿景台39号化合物鹿景台裕景阁1701及其他61套房地产权益"资产包(以下简称"鹿景台资产包")。2019年2月18日,"鹿景台资产包"被张勇、黄飞、广州和上海凯克信息咨询中心成功拍卖。

        

        从这一系列拍卖行的价格水平来看,"北京商报"记者于2019年2月28日在广东联合房地产交易中心看到了"鹿景泰裕景阁1701等48套房地产权益",项目成交价格为565.042亿元,转让标的估价为6278.24万元,折价10%。

        

        然而,就在购房者购买了鹿景台资产包中的19套拍卖物业后,在移交房屋时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不仅面临产权纠纷,还存在被原开发商归还和赔钱的风险。

        

        在这方面,广州银行解释说,"鹿景泰资产包"的财产存在着不同的缺陷,相应的权益是一项或多种权利的征收,如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因此,资产包装中的一些不动产权益具有转让的可操作性,有的只有使用权、收益权等,不具备转让的可操作性。因此,广州银行在转让"鹿景台资产套餐"时,是权益转让,不是产权转让,广州银行不能保证鹿景台裕景阁19套不良产权和权益可以转让。

        

        高级优惠券业务从业者王建辉向"北京商报"表示,该行标志着权利转让而不是产权转让,产权属于所有权,权益之间的区别需要买家在购买时理解和同意。如果买方意识到风险并接受风险,如果买方意识到风险,如果银行履行了通知银行的足够义务,买方就无法从银行收回风险。对于客户来说,如果他们只看到价格便宜,不详细了解潜在资产和法律纠纷,购买这种不良资产的风险就很大。

        

        是否履行充分告知的义务是关键

        

        对于这一争端,界定银行责任的关键在于银行是否履行了充分通报的义务。

        

        买房子有很多潜在的风险,而在拍卖行业,卖家或拍卖行(拍卖平台)通常事先声明,他们不保证标的物在预绘格式合同中存在缺陷,而且通常会给出特别的提示。"北京荀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德义告诉"北京商报"。

        

        广州银行在照会中指出,19套瑕疵产权在拍卖中已被提示出现风险和缺陷,并在"重大事项和其他披露"中再次建议鹿景台玉井阁19套瑕疵产权权益"不支付",可以提供的财产信息是一份"预售合同"。在转让协议中,广州银行再次明确了上述拍卖的风险提示。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转让协议显示,如甲方(受让方)现有证明文件仍达不到转让要求,乙方(受让方)应自行解决相关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这一说法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展示的项目转让协议上可以得到印证,如果以任何方式导致相关资产的所有权无法转移到乙方名下,相关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交易标的相关法律瑕疵及交易标的实体瑕疵导致交易标的相应资产的产权无法过户至乙方名下,致使乙方无法实现所过户交易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权利的,乙方应自行承担所有相关风险和损失

责任编辑:fa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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