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屎官们,这几种养犬行为,在上海可能会面临罚款

2020-09-14 09:00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2259

上海警方已经启动了"现场执法"规范养狗的模式,可以当场决定5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专项整治行动以来,上海公安机关重点加强了对"带狗不带带"、"带大狗不戴喉舌"、"带狗不挂狗卡"、"不听劝阻带狗到公共场所"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启动了行政案件的当场处罚模式,简化了对涉及狗的违法行为的处罚程序。


因行政处罚罚款不超过50元,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不持异议的,警方可以当场决定处罚。自5月以来,全市共查处违法养狗案件870多件,比前几年同期多。


1600045449495471.jpeg


同时,通过梳理"12345"警情和"12345"市民热线工作秩序相关信息,明确重点时段和地区,城市中心区街道、道路、中央绿地、健身步道和公园广场、住宅区、闲置空地等易发生流浪狗的地区,利用安排、检查等方式安置流浪狗,同时组织本市派出所,从沿街居民和商店收集流浪狗的线索,及时发现流浪狗,并妥善安置。


在过去的两个月里,上海的流浪狗数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8%。


此外,上海市公安机关会同市政厅、上海市义工公益基金会、市级宠物产业协会、部分宠物医院,积极开展"爱带回家"公益性项目,开展流浪狗离线收养活动,今年以来,共有32只流浪狗的健康亲属重新找到收养者,依法进行免疫接种,并申请"狗证"。


同时,上海市公安机关会同市文明办公室、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市卫生卫生委员会、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督局、市民政局、市绿化市局等政府职能部门,研究制定了文明养宠物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市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文明养宠物宣传活动,呼吁文明养犬。


5月份以来,上海公安机关率先在全市各区、各城镇组织了370多次以"文明养狗"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散发了20多万份宣传材料,逐步营造了犬、狗主、市民共同生活、和谐共生的良好社会氛围。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养狗人在依法免疫登记的基础上遵守下列行为守则:


1、养狗人带狗外出时,应当悬挂狗证;系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情况下有意识地拉紧牵引带;为大狗配戴话筒;乘电梯或者上下楼梯,避开高峰时间,主动避开他人;并立即清除狗排泄物。


2、禁止狗进入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机室(飞机、船只)、餐厅、商场、宾馆和其他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和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如果有狗被出租车带走,应征得出租车司机的同意。


3、狗叫声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狗主人应当采取措施制止。


4、养狗人不得恐吓、伤害他人。狗主伤害他人的,应当立即将受伤者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提前支付医疗费。


5、养狗人不得遗弃养的狗。


6.养犬人不得自行掩埋或者乱扔犬只尸体。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分享到:
0
【慎重声明】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关村热线"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免责声明| 投诉建议| 网站地图|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