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罪犯吴益栋被执行死刑
2020-09-01 13:47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560
9月1日,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慈溪舞蹈教师的犯罪分子吴益栋于8月31日被处死。
宁波中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发布的执行令,于2020年8月31日向吴益栋宣布对吴益栋执行死刑。检察机关应当依法派员现场监督。死刑执行前,宁波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吴益栋会见近亲。
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查,确认被告吴益栋和受害人陈素素(女,22岁)在2017年初相遇,然后因关系而分手。2018年8月1日20:00左右,吴益栋开车追陈,下班后跟着他。陈一通在慈溪市的一个商业区下车避难。吴益栋残忍地杀害了陈,之后他逃离现场,然后向公安机关投降。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被告吴益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罪。与情人分手后,吴益栋无法重归于好,有预谋的报复,跟着受害人到商业区公开发泄怒火,造成死亡、卑鄙的犯罪动机、残忍的手段、严重的情节和后果,应依法惩处。受害人陈某某与犯罪无关。吴益栋虽然自首,但轻罚是不够的。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所确定的事实是明确的,证据是明确和充分的,定罪是准确的,量刑是适当的。审判程序是合法的。在此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浙江高等人民法院维持原讼刑事判决,对被告吴益栋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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