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互联网诊疗的健康发展

2020-08-31 15:22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146

早在2017年初,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政策的若干意见》,支持"院外电子处方流通"在多个省份开展试点,为互联网医生开具电子处方开绿灯互联网诊疗并非新生事物,国家政策对各个环节都有明确支持。2017年2月,原国家卫计委颁布《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放宽医师执业限制,允许医师在互联网平台执业。2018年4月,国办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鼓励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2019年9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关于完善互联网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将互联网医疗纳入现行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统一管理。


新冠肺炎的疫情再次触及到互联网诊疗的发展。2020年2月,国家医疗安全局和国家卫生卫生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新冠肺炎防控指导",开展"互联网+"医疗保险业务,提出将"互联网+"慢性病再诊断纳入医疗保险。日前,国家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改善服务市场主体的意见",提出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范围,将合格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他说:"从政策方向来看,鼓励发展互联网诊疗是大势所趋。然而,互联网诊疗的发展并不十分顺利,根本原因在于激励政策仍在文件中,没有得到实施,没有打破固有观念的束缚,也没有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我国医院是地域性管理,医疗保险是省级总体规划,许多政策没有在省级出台相应的细则,难以具体实施。此外,医院不支持甚至反对医生从事互联网诊疗,医疗保险不愿接受互联网的治疗和治疗,这两个单独的,限制了大多数的医生和病人。


我国有数以亿计的慢性病患者,如高血压、心脏病、慢性呼吸道疾病、糖尿病、肿瘤等疾病,需要长期用药和健康管理,公众对方便医疗的需求十分迫切,因此,尽管存在种种不便,但互联网医疗在流行之前实际上已经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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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络经济社会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9年中国互联网医疗市场数据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互联网医疗市场交易规模约104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1.46%,用户规模约4.66亿,增长39。比去年同期增长了百分之五点五。今年疫情期间,互联网诊疗成为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量群众通过在线手段完成诊疗,药品购买,健康管理。此外,一些第三方互联网服务平台的咨询,咨询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0多倍,处方量增长了近10倍。


这些都提醒我们,互联网诊断和治疗不再是一个是否发展的问题,而是如何健康发展的问题。例如,互联网医院建设中还存在连通性不足的问题,医院之间的信息无法共享,导致了一些重复检查;互联网医院的医疗保险报销、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质量管理仍然缺乏指导和政策支持。我国有较为完善的医院和医生管理体系,其中许多可供互联网诊疗管理借鉴。如果我们继续采取不反对、不支持、不鼓励互联网诊疗的"三不"态度,互联网诊疗市场很容易相互背离,最终的危害将是广大患者的利益。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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