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勒索230000元后,胃口就更大了。

2020-08-28 09:12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122

2018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马山县临伟镇龙坑屯山林种植桉树承包负责人魏昌明(化名)向纪委监察委员会写了一封报告信:


当我砍伐第一阶段木材时,苏子村委员会主任魏甘正、龙坑屯村村民魏干群(当时的村长)和魏洪春(前村长)勒索我230000元。现在他们要削减第二阶段,他们向我要500000元的森林保护。如果你不为我伸张正义,我就不能再这么做了。


2020年1月,马山县纪委纪检组认可的县农林局纪检监测组向检举人反馈:


魏甘正经审查后被开除党籍。魏甘正、魏干群、魏洪春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三人的违法所得全部退还230000元。








调查细节


2013年7月,魏昌明在龙坑屯砍倒并卖掉了1251亩速生桉树,当时苏曲村村委会主任魏甘正称:"魏老板,我们的兄弟们已经帮你保护森林这么久了。"现在是时候给你做些艰苦的工作了吗?"否则,你的树就很难下山了。


接到电话后,魏昌明非常生气,从来没有要求他们保护森林。他是从哪里来的?这只不过是魏刚正看到自己的收获即将来临,嫉妒,依靠自己是村委会主任,想分享一块馅饼。魏昌明决定无视这一点,继续组织工人上山砍柴。


由于电话威胁不起作用,魏刚、魏洪春加入魏甘群、魏洪春进入林区,恐吓魏昌明的农民工:"你住的那栋旧房子是我们的。"如果你马上搬出去,不管是谁继续砍伐树木,他的手都会折断!"有些农民工只能住在临时的竹棚里,有些农民工第二天就会下山,怕被打。他们向魏昌明提出:"不要给100000元的‘森林保护费’不想砍树!


由于担心自己无法砍伐树木,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魏昌明不得不妥协。2013年8月2日,他被迫给魏甘正100000元的"森林保护费"。


很难想象魏甘正很快威胁要"不给100000元佣金",不想砍树砍树,迫使魏昌明分别于9月17日和12月1日给5万元"佣金"。之后,魏甘正三人上山阻止拉穆下山,迫使魏昌明在12月23日的"艰苦工作"中支付3万元。


每次要钱,魏甘政等人都会开收据,企图隐瞒自己的恶行。魏昌明付了230000元"成本费"后,在这段时间里成功地砍掉了1251亩速生桉树木材。


到2018年7月,魏昌明砍掉第二阶段木材时,魏干正有了更大的胃口,把"成本"提高到了500000元,并要求与魏昌明平分他的1251英亩林地。魏昌明对此实在难以忍受,甚至还想出了把林地分包的想法。


有人建议魏昌明向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反映。起初,魏昌明似乎很犹豫。早在2014年4月,他就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说,他被敲诈了230000元,但当时负责处理此案的警察认为,由于有收据,魏昌明是"自愿的,而不是强迫的",魏刚政也没有问题。报案无效后,魏昌明气馁,不再希望有人能为他伸张正义。


2018年7月6日,在朋友魏昌明的劝说下,他以"死马为活马医生"的态度,向马山县纪委监察委员会信访室递交了一封报告信。


马山县纪委监事会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了一支精干的队伍,对问题的线索进行了初步检查,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


有收据是自愿的吗?谁愿意无缘无故地付230000元呢?如果你自愿的话,你还会多付四倍?愿意付钱报告吗?这张收据是魏昌明为了阻止他们开户而写的。魏昌明聘请的经理、农民工和木材收购业主证实了敲诈勒索的存在。魏甘正的行为不仅涉嫌违纪,还涉嫌触犯刑法。"工作队的同志们消除了许多疑虑。


经过与公安机关的研究和讨论,县纪委监察委员会明确提出了"严肃查处"。公安机关又重新启动了调查。


2019年3月26日,魏甘正被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备案审查。4月15日,魏甘正、魏干群、魏洪春被捕。7月5日,魏刚正被开除党籍。10月19日,马山县一审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魏甘正五年有期徒刑。魏宏春、魏甘春因敲诈勒索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三人230000元的违法所得全部返还。二审法院于2020年1月20日维持一审法院的裁决。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五年前处理魏昌明案件的马山县公安局林伟派出所接到党内警告,警告他不正当履行职责,不重视举报案件,调查措施薄弱。


林伟镇以魏的政案为契机,开展专项整风活动,以案促改革,用新案例对身边人进行警示和教育,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营造"清"、"亲"的经营环境。


纪律和法律的小班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党的组织在纪律检查中发现党员涉嫌违纪犯罪的,原则上应当作出党的纪律处分决定,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后,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罚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为党员和村干部,魏甘正属于监督对象,县纪委监事会可以对党的纪律和政府事务给予处罚,从此,魏甘正三起违法犯罪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四年前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终于转危为安,这也给了魏昌明一颗铁石心肠的强心剂,重新点燃了投资和发展的热情。


责任编辑:iiih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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