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放救助金,帮助贫困劳动力返岗

2020-08-17 17:36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87

        几天前,民政部部署做好救灾工作,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作用,切实做好救灾支援工作,切实保障需要灾害的人民的基本生活,防止灾害造成的贫困返贫。

        

        为了进一步保障灾区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灾区要及时足额发放救灾资金。对于受水灾和洪涝灾害影响并有基本生活困难的受影响者,应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列入提供最低限度安全或特别困难情况的范围内。对于目前受水灾和洪涝灾害影响的有需要的人,如果他们需要临时援助,那些暂时无法由其他社会援助系统支付费用的人应该得到帮助和拯救。要进一步开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接受和响应有需要的人的帮助,确保有需要的人及时获得帮助和帮助。"必须加强有关社会援助政策与受影响人民的救济政策之间的联系。对于在紧急援助和过渡援助后仍有很大基本生活困难的受影响者,应按照"第一次救济"的有关规定执行临时援助;对于符合提供最低限度安全和特别困难情况条件的人,应及时将他们包括在支助最低和特别困难情况的范围内。要加强冬春对灾民的临时援助、探视、慰问和其他援助之间的整体协调和联系,进一步提高救灾效果。

        

        民政部和紧急管理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加强城乡抗洪救灾工作中的作用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受灾害影响的贫困地区制定扶贫配套措施,扶持社区工厂等贫困企业,恢复扶贫车间工作,与有关政府部门合作,加强扶贫产业产销对接,努力帮助农村贫困劳动力返乡就业,最大限度地防止贫困返贫。

责任编辑:fa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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