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1个省和4个港口的爆炸性化学品的特别检查
2020-08-10 14:00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120
国务院安全办公室近日对硝酸铵、港口货场等爆炸重点化工生产、储存企业进行了公开、秘密访问,向河北、山西、福建、山东、河南、陕西、云南、贵州、重庆、四川、甘肃等11个省,以及天津港、青岛港、上海港、宁波港等四个重点港口派出了6个工作组,对生产、储存硝酸铵、化工园区、港口货运站涉及硝酸铵流动的企业进行了现场现场调查。
根据检查情况,公开检查和秘密考察小组将及时反馈当地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跟踪整改的实施情况。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将由国务院安全办公室监督处理,并纳入特大型事故整改措施的实施。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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