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鼎食餐饮公司因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交了2万元罚款

2020-08-07 11:07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89

近日,山东鼎氏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氏餐饮")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立案被罚款2万元,根据处罚公示,鼎氏餐饮在订立首份特许经营合同后十五日内,未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向主管部门备案。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五条,《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六条有关规定,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鼎食餐饮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五条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在中国境内与被特许人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备案。企业管理咨询; 展览服务; 企业营销策划;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不含中介); 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国内广告业务; 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非专用控制通信设备的研发,批发,零售; 餐饮技术的发展和推广; 批发,零售食品,日用品,服装,保健食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以及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不禁止经营或者不需要经营许可的其他项目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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