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做牢靠——新时代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要深层次执行

2020-08-07 08:55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65

七月二十二日,"鸿通"人员"梁荣富因"猎杀"领导干部,涉嫌受贿,返回中国投降。


国家监督体制改革以来,这是国际追查和追回职务犯罪赃物的又一重要成果,也是监督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法赋予的职责,共同查处贿赂的生动做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了反腐败赃物的国际追查和追回,深化了国家监督体制改革,积极开展了国际反腐败合作,大批越狱分子被逮捕并绳之以法,反腐败国际追查和追回赃物的"天网"越来越密集。


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制度和机制


5月31日,钱涛和李建东"洪通人员"在缅甸被捕并被遣返中国。


中国铁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二局华东分公司中心审计师钱涛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李建东共同侵占公司巨额资金。


在我们的公安机关和缅甸执法机构的充分合作下,钱涛和李建东于2020年3月3日逃离缅甸,他们没有预料到他们会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落入法律网。


在不断追查赃物的背后,中央有着追追不舍的坚定决心,有着坚强而一贯的指导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国际复兴和恢复工作推向了国家政治和外交层面,纳入了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规划,开辟了反腐败斗争的新战场。


各有关部门应加强谈判,防止外国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犯罪天堂"。即使腐败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也必须将他们绳之以法,他们必须被驱逐五年、十年或二十年,腐败分子的未来必须被切断。


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中全会上的高调讲话,为新时期国际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


从国内到国际,无论是国内外交还是国事访问,无论是双边会晤还是多边场合,习近平总书记都主动提出课题,积极推进国际反腐败合作新秩序的建设,为追回赃物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最有力的支持,以国家元首的外交为国际反腐败合作注入了强大动力。


2014年6月,设立了中央逃逸办公室,此后,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也设立了省级办事处。


中央追回处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一方面掌握了重点案件和政策协调,另一方面抓住了"树"和"林",形成了国家联系、内外合作、不断追查和追回赃物的工作制度。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不仅团结协作,组建联合部队,而且各自为政,各自为政,建立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协调机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效益。


启动"天网"行动",重点揭露"100名洪通人员"涉嫌腐败逃亡、引渡、遣返、远距离追回、劝退多管齐下的做法。这把剑是没有鞘的,没有尽头。一张明亮的报告卡显示了新时代和实际创新在寻找赃物方面取得的新成就和新进展"。


从2014到2019年,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缴获7242名越狱人员,其中包括1923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60名"红通人员"和185.76亿元赃款。


推进监督体制改革提高治理效率


2019年5月29日,"红通百人"6号,原云南锡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省人大财经委前副主席肖建明主动退货上缴,作为"百鸿通"人员,萧建明在飞行后曾有一种固执的态度,甚至写信给有关部门说,"他快要死了,不会回家了。


然而,在中央追逃办公室的全面协调和云南省监督机关的不懈努力下,肖建明的"顽强的"心理防线终于被打破。


肖建明案"是国家监督委员会自2019年以来率先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缴的专项行动成果的缩影。


2018年3月,国家、省、市、县各级监察委员会全面成立,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和国家反腐败立法,专门规定了国际反腐败合作,明确了监督机关在追查和追回赃物方面的责任取向。


国家监督体制改革后,监督机关已成为职务犯罪赃物追回工作的主办机构,并进一步整合了追回赃物的相关工作职能,将所有行使公共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追缉和防逃逸的范围,形成了更强的合力。


一次又一次"见证了国家监督体制改革所形成的制度优势的洪亮步伐,并继续向追回和追回赃物和管理效率转变。


2018年11月,13岁的官方嫌疑人、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执行副县长姚金奇被从保加利亚遣返回国。这是国家监督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起成功引渡案件。


2019年1月,江苏纸联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前总经理谢浩杰被护送离开菲律宾。这是国家监督体制改革后的新监管对象,从仓促逃亡到被捕遣返不到10个月。


2019年7月,国家监督委员会和公安部有关部门通过执法合作,要求柬埔寨执法部门开展集中逮捕行动,逮捕和逮捕4名涉嫌在柬埔寨藏匿的官员和重要人物,这是国家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第一次通过执法合作领导集中逮捕行动。


  ……


面对新的责任和新的变化,各级监察机关依法履行"指挥员"和"战斗员"的职责,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的同时,走上了前线,抓住了具体情况,取得了丰硕成果。


2018年10月,中国颁布了第一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重新修订了"刑事诉讼法",增加了缺席审判程序,成为追回赃物的重要法律武器。与此同时,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强对违法所得实施特别没收程序,依法追回赃物,并积极依法追回赃物,法律网与"天网"相连,追踪和追查赃物工作的标准化和法制化水平继续提高。


建设好大坝,防止越狱,扩大合作网络


2019年4月26日,黑龙江牡丹江市前副秘书长程鹏失踪两个多月,逃往多处,在逃出国境前,被处理机关成功抓获。


如何系牢"栅栏"以防止逃跑?三个关键词:人、证书、钱。


管理"人",就是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调查风险,关注"骨干",加强对一些关键岗位和人员的管理,特别是对"赤身裸体官员"的严格管理。


控制"证件",是加强对许可证的审批、持有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外交部对公务护照的签发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检查,中共中央组织部加强了对境外国家(边境)私用证件的非法处理和持有的管理。


要控制"钱",就是要加强对赃款跨境转移的有效控制,完善大型可疑交易的核查机制和反洗钱资金的共同调查机制,努力实现赃款"不能藏在中国境内,也不能转移到国外"。


为了防止越狱和积极参与国际反腐败合作,中国不断扩大国际反腐败"朋友圈"。

从2014年领导制定亚太经合组织"北京反腐败宣言"到2016年20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20国集团领导人通过了"20国集团反腐败、恢复和恢复先进原则",然后在2019年10月,国家监督委员会第一次与联合国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到目前为止,中国已与81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169项引渡条约、司法互助条约、资产返还和分享协议,与5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金融情报交流合作协议,并初步建立了覆盖各大洲和重点国家的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同时,国家监督委员会与9个国家反腐败司法执法机构签署了10项反腐败合作谅解备忘录,反腐败执法合作体系不断完善。


信息共享、联合调查、能力建设。中国正在不断深化与其他国家的司法执法合作,领导国际反腐败合作,采取追回和追回赃物的做法,推动建立新的国际反腐败秩序,促进国际反腐败合作。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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