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余发起了一宗模拟枪械案件:检方认为犯罪情节轻微,决定不起诉

2020-07-28 15:56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75

于蒙被采访者图


辽宁鞍钢安全干部在模拟枪支被控非法持有枪支方面取得了最新进展。


7月28日,那张纸。中国人民检察院从于蒙及其辩护律师处获悉,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7月22日作出不起诉他的决定。不起诉的书面决定表明,铁东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于蒙犯罪轻微,仅为收集娱乐目的,主观恶毒不大,枪口机动性不强,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决定不起诉孟。


于蒙对此表示满意,并对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表示感谢。


铁东区检察院关于不起诉的书面决定。受访者图


41岁的于蒙在年轻时参军后被调到鞍钢安全部,是该报鞍钢热连轧综合管理司的一名安全干部。cn早些时候报道说,41岁的于蒙年轻时就参军了,被分配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于蒙因11年前购买假枪被捕,随后被控非法持有枪支。2017年2月15日,在199天的拘留后,他获准保释候审。


检方指控于蒙2006年在网上购买了7支模拟枪,2007年在鞍山静子街的一家户外用品商店购买了两支模拟手枪,并在家中藏有9支模拟枪。2016年8月1日,鞍山警方在群众举报后,搜查了孟家,发现了9支仿制枪,其中5支是燃气枪。检方认为,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行为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案于2018年6月6日开始审理。于蒙在法庭上表示,他是一名老兵,喜欢收集各种军模,购买仿制枪的目的也是为了收集;买了仿真枪后,他在家里试过,没有把门拿出去,也没有伤害社会。法院在法庭上做出裁决。


根据铁东区人民检察院的书面决定,2020年5月19日,鞍山市铁东人民法院建议铁东区人民检察院撤销起诉;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20年7月6日撤回起诉;2020年7月20日,铁东区人民法院决定准予撤销起诉;2020年7月22日,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撤销起诉。




责任编辑:yt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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