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杨蓉:家庭教育也是法治的一部分,将立法保障
2020-07-27 16:00 来源: 光明网 阅读次数:86
家庭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三大支柱之一,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相比,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支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太原市公安局新华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副局长、蒲岗社区警察副局长、太原市妇联副主席(兼)杨荣说。
她认为,家庭教育缺乏有效的监管、指导和监督;现行法律法规对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家长缺乏有效的限制,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责没有明确规定,难以形成共同管理的工作模式;家庭教育机构缺乏规范,服务市场混乱,服务队伍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她还提到,家庭教育服务、指导、管理和其他支助系统不能满足家庭建设和个人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加强家庭教育意识,明确家庭教育责任,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
全国妇联和国家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指导和促进家庭教育五年计划(2016-2020年)"建议建立和完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儿童之家、青少年宫殿、儿童活动中心等活动岗位,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90%的农村社区(村)占城市社区(村)的80%。目前,全国家庭教育正在进行有益的探索。例如,山西省临汾市启动了国家试点项目,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探索将家庭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的新途径。
通过立法规范、指导和监督家庭教育,并将家庭教育纳入法治轨道。杨荣在议案中提到了这一点。她认为,通过家庭教育立法,将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核心、学校社区组织和社会力量支持"的家庭教育治理体系,这不仅是完善公共教育法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明确和巩固家庭教育的职能责任和家长的权利义务的必然要求。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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